2021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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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庆巨元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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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 |
联系人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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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安庆巨元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元高分子材料公司”,公司前身系1996年成立的安庆鸿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文俊,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整个厂区占地面积约23081.71m2,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生产销售聚酰胺树脂、二聚酸、单体脂肪酸高分子产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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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彭建海、马志远 |
时间 |
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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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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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磷酸、乙二胺、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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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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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1)本次对配料、聚合酸化、缩合、包装、库管、锅炉等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磷酸、乙酸、乙二胺、粉尘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配料、聚合酸化、缩合、包装、库管、锅炉等岗位职业危害噪声进行检测,共设11个检测点,其中下料车间噪声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建议 1)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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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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