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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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陶铝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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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淮北经济开发区龙湖高新区威龙路21号 |
联系人 |
梅革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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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性能陶铝活塞生产线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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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陶铝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铝新动力”)由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陶铝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交大知识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成,投资20000万元建设高性能陶铝活塞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利用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纳米陶瓷铝合金为原料,经过铸造加工生产汽车活塞零部件。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威龙路21号,租赁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厂房西侧及3#厂房东侧部分闲置车间;项目于 2018年1月4日经淮北经开区经济发展计划局备案同意,项目编码:2018-340600-36-03-0251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年1月,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高性能陶铝活塞生产线项目(一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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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杨卿、马志远、黄炜、韩曙、张斯虎 |
时间 |
2021.1.5-1.6 2021.1.2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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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周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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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氧化铝粉尘、一氧化碳、高温、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氢氧化钠、氟硼酸钠、硼酸、磷酸、石墨、二硫化钼、丁内酯、双酚A-表氯共聚物、硫酸、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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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氧化铝粉尘100%、一氧化碳100%、氢氧化钠100%、磷酸100%、硫酸10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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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本项目属于第三类制造业第二十一条(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业)规定,确定安徽陶铝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陶铝活塞生产线项目(一期)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安徽陶铝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一期)在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作业工人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够达到合格要求,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1、本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警示标识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及更换。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同时,应针对本次评价期间追踪到的3名职业禁忌证人员作出妥善处置。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2751-201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基本工作。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本项目应尤其重视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高温、酸雾、粉尘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结合体检报告建议进行妥善处理。 5、项目建设期间,因属地未设立相关培训机构,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故未能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建议后期应持续关注此类专业机构开办讯息,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7、结合前文针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性,建议参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且应将检测时间安排在高温季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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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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