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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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庆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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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霞虹路99号 |
联系人 |
林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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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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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霞虹路141地块、151地块,新建 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异期分别获取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备案,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项目备案编号为2019-340877-26-03-007401(2019年5月21日);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编号为2019-340877-26-03-007402(2020年9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1年3月,安庆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 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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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杨卿、张斯虎 |
时间 |
2021.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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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赵瑞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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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异丁烯、氢气、硫化氢、C5+、二甲基二硫、烷基化油、富吸收油、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石脑油、甲醇、氮气、芳烃、噪声、高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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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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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项目被列入第三类、第十四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被列入第三类、第十三条: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综合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生产工艺、风险评价等情况,综合分析,拟建项目同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安庆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实,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试运行和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则安庆市泰恒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0万吨/年烷烃脱氢及原料配套工程、芳烃循环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 ①拟改建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特别关注装置运行及管路输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易导致急性中毒物质硫化氢等气体的防护,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②拟改建项目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③拟改建项目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④拟改建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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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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