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 销售分公司怀宁城南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文字:[大][中][小] 2021/5/24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

销售分公司

地理位置

怀宁县茶岭镇岗子岭

联系人

姚主任

项目名称

怀宁城南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销售分公司怀宁城南加油站选址于怀宁县茶岭镇岗子岭,拟建设为一家从事乙醇汽油、柴油零售的二级加油站。该加油站前身为中国石油安庆分公司怀宁四达加油站,因206国道建设需要,四达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需要整体搬迁,2017年4月,该加油站新选址于怀宁县茶岭镇岗子岭,2019年4月,经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该加油站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销售分公司怀宁城南加油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19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销售分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怀宁城南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刘根、江柳青

时间

 

2019.8.10

 

企业陪同人员

姚主任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柴油、汽油、(夏季)高温、(冬季)低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庆销售分公司怀宁城南加油站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①化学因素:柴油、汽油等;②物理因素:噪声、(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可将加油(汽油、柴油)部分划分为机动车燃料零售行业(5265)。

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本项目如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形成书面预评价报告备查,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并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4)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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