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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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菁彩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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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里乡茅清路17号 |
联系人 |
许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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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菁彩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涂料及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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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菁彩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里乡茅清路17号,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涂料及助剂生产建设项目拟建设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涂料产业园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0年4月,菁彩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年产10000吨环保涂料及助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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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杨卿 |
时间 |
20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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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许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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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炭黑粉尘、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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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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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菁彩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环保涂料及助剂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炭黑粉尘、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结合企业产品与生产工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三条、第十四款、第4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整改性建议: ①拟建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②拟建项目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④拟建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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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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