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安徽石佛山长石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文字:[大][中][小] 2021/4/9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徽石佛山长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双铺村

联系人

王爱娟

项目名称

安徽石佛山长石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石佛山长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703日,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双铺村,法定代表人杨光耀,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钾长石粉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建材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现有员工24(女3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8人(女3人),一线生产人员16人(女0人),每周工作六天。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刘根、江柳青、陈乐

时间

2020.9.10-

2020.9.12

企业陪同人员

王爱娟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企业属于第二条(制造业),第十七款(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七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综合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对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得分为175,因此安徽石佛山长石科技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根据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的结果,尽快安排需要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

2)加强工作现场管理,使用不易产生扬尘的清扫工具及时清扫地面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3)加强接触粉尘、噪声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保障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按照2020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及检测结果进行申报。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参照表13-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检查,在岗员工应进行在岗期间检查,离岗员工应进行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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