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27.安徽拓普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文字:[大][中][小] 2020/12/23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安徽拓普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三期,临园区的内环北路,稼先路北侧

联系人

占部长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安徽拓普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017年12月建成投产,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昝建玖。主要从事铝制品研发、生产、代加工、销售;自营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安徽拓普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是怀宁县招商引资企业,位于怀宁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三期,2016开始建设本项目。

本项目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至2017年10月施工完成。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罗安平、刘根、杨卿

时间

2019.08.10-

2019.08.12

企业陪同人员

占部长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氧化铝粉尘、铝尘、氧化镁烟尘、氧化锌烟尘、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打磨和去毛刺等工序应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要求落实侧壁除尘装置的安装。

2、喷漆区域和危化品仓库周围应安装冲淋洗眼器,服务半径15米,周围不得设置障碍物

3、加大调漆室送风管道和吸风管道的罩口面积,并且加大送风量和抽风量,降低调漆室内有毒物质浓度。

4、建议装消声器降低低压铸造机的噪声,控制噪声传播,手部检查工采用灵活的作业时间,减少职工在噪声环境下的工作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督促职工正确佩戴防噪耳塞。

5、应安排职工进行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目标疾病以外其他指标异常人员进行复查。

6、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2022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7、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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