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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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007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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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5吨制剂辅料和36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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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5吨制剂辅料和36吨原料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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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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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由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立,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金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范敏华。具体位于安庆市高新区丁香路以南、纬一路以北、霞虹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是一家从事原料药及创新制剂的生产、销售的企业。 年产180.05吨制剂辅料和36吨原料药建设项目由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拟选址于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在建厂区内,且本项目已办理了前期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项目拟在API03车间分区二(预留区域)布置伏立康唑、别嘌醇、氢氧化镁生产线;在API04车间分区一(预留区域)布置轮环藤宁四乙酸生产线;在API04车间分区二(预留区域)布置L-半胱氨酸生产线;在API04分区三、分区四(预留空位)布置磺丁基贝塔环糊精钠生产线新增设备。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所生产的六个产品(伏立康唑、别嘌醇、磺丁基贝塔环糊精钠、轮环藤宁四乙酸、氢氧化镁、L-半胱氨酸)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副产品甲醇以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的溶剂如乙醇、四氢呋喃、丙酮、异丙醇、二氯甲烷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的涉及情况为:(1)本项目涉及的加氢反应、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胺基化工艺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2)涉及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有甲醇、氢气、氨气、二甲胺;涉及的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有偶氮二异丁腈;(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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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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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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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冬东(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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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斌(安全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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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刘益桃(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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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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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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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0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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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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