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全评价报告

42.潜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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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0070112

项目名称

潜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潜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内容:

潜山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营公司”)是一家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安春,储存仓库位于潜山县余井镇田乐村胡屋组,该公司于20178月换发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皖HYHPF[2017]00000004号,有效期为201788日至202087日,许可经营范围为烟花类(CD级,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在25克以下)和爆竹类(C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第455号,2016年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3〕第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0325日专营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经营(批发)现状进行安全评价,以及时换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刘益桃(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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