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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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清扬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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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南路8-1号 |
联系人 |
钱铮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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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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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安徽清扬水处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铮炫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环南路8-1号 行业类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生产产品:年产二次增压供水设备10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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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王怡、胡涛 |
时间 |
2019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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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叶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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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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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总粉尘进行检测,共设3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3个检测岗位,其中切割工、打磨工检测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生产场所中高温进行检测,共1个检测地点,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1、设备固有噪声较大; 2、工人接触时间较长; 3、作业方式采用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距离设备较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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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定期对生产车间操作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减少其噪声环境下的工作时间。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生产车间操作工配备防噪声耳塞和防尘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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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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