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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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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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联系人 |
邓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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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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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地址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41440.57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徐思祥,是一家从事不饱和聚酯树酯生产、销售的企业。现有职工38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10人(其中女工4人),生产一线工人28人(其中女工4人)。生产车间工人实行两班两倒制,其它人员均为常日班,每班8小时。 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自2014年12月开始投产运行,运行至今,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令)、《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皖安监健函[2017]60号)相关规定,委托我公司对其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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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祁冬东、黄炜 |
时间 |
2018年04月24日至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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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邓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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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乙烯、苯酐、顺酐、乙二醇、CO、高温、粉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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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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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对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评判: 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Q=A+B+C+D+E+F*H 参照表12-3中: A项目中涉及A2, A=10*1.5+0=15; B项目中涉及B1、B2, Bmax=(10*1、10*1)=10; 根据本报告中第11章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达标单位,C=10; 该企业3年来未曾发现职业病,D=0; 该企业已经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率84%,E=40; 该企业3年来,体检率约为33%,F=30; Q=15+10+10+40+30=95; 判定:企业通过规范化管理,综合得分为95,安庆市和顺晶彩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1)采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装置与材料的,应当要求供方提供中文说明书。 2)主要负责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打料区附近应增设淋眼器1台。 4)建议将打料区苯乙烯气体报警器位置调整至苯乙烯输送泵附近。 5)建议生产车间一层放料处新增一路吸风罩。 6)建议改造生产车间四楼收尘罩,使收尘口坡向内侧,减少粉尘逸散,增大收尘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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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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