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全评价报告

8.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150)

文字:[大][中][小] 2019/3/13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150

项目名称

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真君加油站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太湖县真君加油站(以下简称“真君加油站”),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主要负责人李宣超,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零售业务。

真君加油站为择址新建的成品油加油站建设项目,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拟在新址新建罩棚、站房、加油机、油罐等。按用途可将站区划分为:站房区、加油区、油罐区、辅助区。

1、站房区:站房区布置在站区的中部,拟设占地面积约60m2站房一座,单层砖混结构,按功能划分为营业厅、办公室、洗手间、储物间、发配电间,发配电间拟配置汽油发电机一台,功率3~5kw,停电状态下供站内视频监控、液位仪等信息系统用电。

2、加油区:加油区拟布置在站房的东侧,设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2台,其中汽油加油机安装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安装在加油岛上,岛两端设计防撞设施;加油机上方设置罩棚,净空高度6.0m,投影面积120m2

3、油罐区:油罐区拟布置在站区西侧,拟设30m3乙醇汽油双层储罐2只,30m3柴油双层储罐2只;罐区内,汽油罐与柴油罐设置隔池,密闭卸油点与通气管均拟集中布置,密闭卸油点拟设在罐区围堰南侧,通气管拟设在罐区北侧,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分开设置。

4、辅助区:辅助区拟设置在罐区西侧高坡上,高于油罐区地面4米,由加油站外西侧的水泥路可进入,拟设建筑面积约120m2辅助用房一座,拟设休息室、办公室、大厅、储物室。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本项目加油工艺、装置未列入限制、淘汰类。

2018528日,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8]5210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太湖县真君加油站。

20181019日,太湖县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布点规划的说明》(太商内贸函字[2018]011号),确认该站为“十三五”成品油分销网点规划。

20171018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规划意见的函》,认为该站用地符合《安庆市加油站(点)布局规划》。

20181018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证明》,证明地块由原田家供销社转让,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相关土地证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项目组

项目组长

施腾龙(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黄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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