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150 |
||
|
项目名称 |
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
|
|
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太湖县真君加油站 |
|
|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
||
|
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太湖县真君加油站(以下简称“真君加油站”),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主要负责人李宣超,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等零售业务。 真君加油站为择址新建的成品油加油站建设项目,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拟在新址新建罩棚、站房、加油机、油罐等。按用途可将站区划分为:站房区、加油区、油罐区、辅助区。 1、站房区:站房区布置在站区的中部,拟设占地面积约60m2站房一座,单层砖混结构,按功能划分为营业厅、办公室、洗手间、储物间、发配电间,发配电间拟配置汽油发电机一台,功率3~5kw,停电状态下供站内视频监控、液位仪等信息系统用电。 2、加油区:加油区拟布置在站房的东侧,设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2台,其中汽油加油机安装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安装在加油岛上,岛两端设计防撞设施;加油机上方设置罩棚,净空高度6.0m,投影面积120m2。 3、油罐区:油罐区拟布置在站区西侧,拟设30m3乙醇汽油双层储罐2只,30m3柴油双层储罐2只;罐区内,汽油罐与柴油罐设置隔池,密闭卸油点与通气管均拟集中布置,密闭卸油点拟设在罐区围堰南侧,通气管拟设在罐区北侧,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分开设置。 4、辅助区:辅助区拟设置在罐区西侧高坡上,高于油罐区地面4米,由加油站外西侧的水泥路可进入,拟设建筑面积约120m2辅助用房一座,拟设休息室、办公室、大厅、储物室。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本项目加油工艺、装置未列入限制、淘汰类。 2018年5月28日,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8]第5210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太湖县真君加油站。 2018年10月19日,太湖县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布点规划的说明》(太商内贸函字[2018]011号),确认该站为“十三五”成品油分销网点规划。 2017年10月18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太湖县真君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规划意见的函》,认为该站用地符合《安庆市加油站(点)布局规划》。 2018年10月18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证明》,证明地块由原田家供销社转让,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相关土地证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
|
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施腾龙(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
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
|
黄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
|
报告编制人 |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报告审核人 |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月3日 |
|
|
现场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