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中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柏子村 |
联系人 |
程立 |
||||||||||||||||||||||||||||
|
项目名称 |
安徽中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报告 |
||||||||||||||||||||||||||||||
|
项目简介 |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江柳青、朱国安 |
时间 |
2018、9、27 |
||||||||||||||||||||||||||||
|
企业陪同人员 |
程立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夏季高温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破碎站、露天采场各工作场所粉尘进行检测,共设8个定点检测岗位和2个个体检测岗位,检测结果一破站台操作工岗位总尘8小时接触浓度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破碎站、露天采场各工作场所噪声进行检测,共设8个检测点,一破站台操作工和凿岩工岗位噪声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一破站台操作工、凿岩工和压滤操作工岗位季节性高温进行检测,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高温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
|
检测结论与建议 |
1)应为噪声检测不合格点的一破站台操作工和凿岩工岗位配备防噪耳塞,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2)建议加强一破站台和二破控制室、二破(圆锥破)平台等作业场所的粉尘清扫工作。 3)该公司露天采场凿岩工、一破站台操作工均在露天作业,夏季炎热,作业人员易受夏季高温的影响,并且作业时间较长,存在夏季高温天气危害,建议实行错开高温时段作业;一破操作岗位设置控制室和空调,适当缩短员工现场作业时间,并为员工提供清凉饮料及防暑降温药品(如生理盐水、含糖凉茶水、十滴水、人丹),以降低高温危害。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