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全评价报告
95.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500t/a IC光刻配套材料及环保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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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 RX18-WP-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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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500t/a IC光刻配套材料及环保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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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500t/a IC光刻配套材料及环保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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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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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均为新建;部分配套辅助工程为利用厂区已建设施,如供水、排水、消防等。 B厂区:拟建IC光刻配套材料车间(甲类)、动力站、控制楼、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溶剂回收装置(甲类)、罐区(甲类)等; C厂区:拟建焚烧处理装置、辅房(丁类)、预处理装置、装置中转储罐(甲类)、固废渣堆场、桶棚库等。 二、本项目性质如下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产品光刻胶(序号2828)及所用原料环己酮(序号952)、乳酸乙酯(序号1639)、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序号2828)、丙二醇甲醚(PM,序号2828)和溶剂回收生产线所涉及二氯甲烷(序号541)、乙醇(序号2568)、石油醚(序号1965)、正己烷(序号2789)、丙酮(序号137);焚烧炉所用0#柴油(序号1674)、氢氧化钠(序号1669)、氨水(20%)(序号35)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三、项目前期审批等情况 1、项目入园、备案 2018年5月14日,大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开展项目入园前期工作的通知》(观开经[2018]14号),同意本项目入园。 2018年7月23日,大观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表》。 2、项目用地 2014年11月21日,飞凯公司取得了B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证》(庆国用(2014)第25688号),使用面积为77589.75m2,该土地使用权为飞凯公司。 2016年4月6日,飞凯公司取得了C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证》(庆国用(2016)第05247号),使用面积为104422.68m2,该土地使用权为飞凯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光刻配套材料工程及溶剂回收区(含库区和罐区)占地59.83亩;环保配套工程占地16.75亩;合计占地76.58亩。 3、产业政策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令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第21号),本项目产品中的IC光刻配套材料产品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的第 14 条:“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溶剂回收生产线及环保配套工程属于目录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均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0388.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固定资产及工程建设费用为920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79万元。 5、项目班制及定员 本项目班制拟为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八小时,每年生产300天,管理及技术人员采用单班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总定员为75,车间员工62人,管理技术人员13人(其中:环保配套工程生产人员为12人,技术人员为3人)。管理技术人员均从厂内内调,车间员工均拟社会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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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罗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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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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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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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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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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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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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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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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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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