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19.桐城市佛光铜质工艺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18/6/12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桐城市佛光铜质工艺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桐城市陈庄开发区

联系人

雷金保

项目名称

桐城市佛光铜质工艺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项目简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江柳青、朱国安

时间

 

2018、4、19

 

企业陪同人员

雷金保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噪声、铜烟、工频电场、铜尘、石腊烟、氧化锌、高温、电焊烟尘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本次对铸造车间空气中铜烟、氧化锌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修饰车间、磨琅车间、擦铜车间空气中铜尘进行检测,共设4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本次对铸造车间清模、制模车间总粉尘和修饰车间电焊烟尘进行检测,共设3个检测点,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次对灌腊车间、修腊车间空气中石腊烟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检测结果是修腊车间石腊烟8小时加权平均和短时接触浓度均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本次对各车间噪声进行检测,共设9个检测点,铸造车间、修饰车间、錾刻车间噪声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检测结论与建议

1)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员工配备过滤效率至少满足GB2626规定的 KN95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应选用护听器SNR≥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应为噪声检测不合格点的铸造车间、修饰车间和錾刻车间各操作岗位配备防噪耳塞,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2)对修腊车间加强机械通风降低现场石腊烟接触浓度。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参照附件5,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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