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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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广德县高山陶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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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邱村镇南阳村 |
联系人 |
胡贤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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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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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广德县高山陶瓷厂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邱村镇南阳村 行业类型:陶瓷制品制造 生产产品及产量:琉璃瓦300万张/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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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江柳青、刘根、朱国安 |
时间 |
2018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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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洪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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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高温、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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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煤气发生炉旁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7.9%,粉尘性质判定为煤尘;破碎机旁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5.6%,粉尘性质判定为其他粉尘。 2)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进行检测,共设8个岗位、9个检测点,其烘干岗位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检测点及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11个检测岗位、13个检测点,其中破碎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2个检测点,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 烘干区域地面集尘较多,环境较干燥,易产生二次扬尘,且无除尘设施。 破碎和研磨设备产生噪声较高,且工人接触时间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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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车间地面应及时清扫,使用不易产生扬尘收尘扫地机; 2)烘干区、破碎等易产生粉尘的位置,应增加收尘设施; 3)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应对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的密封性,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5)应在煤气发生了旁设置有毒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CO)的检测器安装高度高出释放源0.5-2m,距释放源距离不大于1m,预报值为15 mg/m³,警报值为30 mg/m³。并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 6)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参照附件5,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7)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8)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10)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1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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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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