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2.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文字:[大][中][小] 2018/3/26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石镜居委会

联系人

祁明剑

项目名称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8年,近三年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人单位现有在正常生产的建筑石料破碎加工系统1套,产能15万吨;高钙粉系统一套,产能30万吨。该用人单位劳动定员总计58人,其中生产班组25人(包括破碎操作工5人、控制室操作工4人、包装工4人、挂钩工1人、铲车司机3人、管理巡检3人、汽车司机5人,其中女工7人),机修、电工、收尘工4人,行政管理、后勤29人,其中女工19人。均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 300 天。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朱国安、祁冬东

时间

2017、13~15

企业陪同人员

祁明剑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总粉尘检测点14个,10个合格点,评价岗位11个,合格10个,合格率90.9%。噪声检测点11个,合格点5个,评价岗位8个合格岗位4个,合格率50%。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在破碎车间一破站台设置控制室将人员与破碎口隔离,减少粉尘、噪声危害,破碎口操作人员必须坚持佩戴防噪耳塞。2)完善破碎系统的水喷淋设施,加大喷水量。

3)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粉尘清扫,减少二次扬尘。

4)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对未完全封闭的设备与传送带进行封闭,加强作业人员防尘口罩的佩戴管理。

5)适当缩短员工现场作业时间,员工坚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6)企业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均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相关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7)每年至少按规定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定期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现状评价报告》,该《现状评价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安监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场所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达到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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