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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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庆天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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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
联系人 |
陈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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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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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安庆天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行业类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总投资:2000万元 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 生产产品及产量:液体亚硫酸氢钠10000t/a、乙炔600t/a、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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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黄炜、余志德、祁冬东 江柳青、刘根、赵明 |
时间 |
2017.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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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陈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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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二氧化硫、高温、碳酸钠、粉尘、丙酮、氯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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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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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二氧化硫、碳酸钠、丙酮进行检测,共设8个检测点,5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高温、噪声进行检测,共设7个检测点,4个岗位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员工配备防毒口罩和防尘口罩,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2)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参照附件5,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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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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