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评价报告

112.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评价报告编号No:RX17-XYP-006)

文字:[大][中][小] 2017/10/9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RX17-XYP-006

项目名称

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安全预评价

项目内容:

宿松县利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是由宿松县洲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与九庙烟花爆竹厂部分股东合伙投资设立,成立于2016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刘亚楼,注册资本500万元,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徐塘巷3号1幢,经营范围为烟花、爆竹类销售。

自2014年宿松县关闭了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来,宿松县仅剩两家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面积仅有两千多平方,且储存仓库位置靠近县城,受场地限制,不能进行扩容,两家批发仓库提供的烟花爆竹产品远远不能满足宿松县人员群众(特别是偏远乡镇如复兴镇、洲头乡等)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需要。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需求,盘活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土地资源,带动地方就业和经济,经宿松县县委县政府同意(详见附件),利泰公司拟在宿松县千岭乡九庙村原宿松县九庙烟花爆竹厂废弃厂区新建6栋1.3级烟花爆竹仓库。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王雪(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周飞(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胡涛(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报告编制人

胡涛

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报告审核人

余志德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彭儒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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