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评价报告

83.太湖县牌楼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55)

文字:[大][中][小] 2017/10/9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55

项目名称

太湖县牌楼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牌楼加油站的安全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太湖县牌楼加油站(以下简称“牌楼加油站”),地址位于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法定代表人潘金盛。该站始建于2014年,因前期土地手续未落实,一直未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2017年7月14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太湖县百里太岳加油站等申请用地指标的函复》,确认牌楼加油站属原址用地,拟办面积为636.5m2,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2017年8月3日,牌楼加油站取得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7】第6478号,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兼站长为潘金盛。

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920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