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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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 RX17-DWP-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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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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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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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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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太湖县汤泉乡黄岗加油站(以下简称“黄岗加油站”)始建于2007年,地址位于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段,法定代表人李福东。因前期土地手续未落实,一直未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2017年5月6日,加油站负责人对位于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段的不动产权进行了登记,编号: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548号,宗地面积400.1m2,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本项目升级改造中,新增土地254.2m2,新增土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该加油站总占地面积654.3m2。2016年12月20日黄岗加油站取得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皖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6】第15548号,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兼站长为李福东。 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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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罗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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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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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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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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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彭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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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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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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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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