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评价报告

48.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RX17-DWP-021)

文字:[大][中][小] 2017/10/9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RX17-DWP-021

项目名称

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简称“第一加油站”)始建于1992年,地址位于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原名称为太湖县毕岭加油点;毕岭加油点于2006年4月1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皖安经(甲)字[2006]003387),许可经营范围:柴油;并于2015年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皖H1163号),经营范围:柴油,有效期自2015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

为满足社会车辆加油的需要,现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拟在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新建三级加油站一座。            

2017年5月15日,本项目用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539号),确定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王雪

报告审核人

彭儒春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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