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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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RX17-DWP-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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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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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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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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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太湖县江塘乡第一加油站(简称“第一加油站”)始建于1992年,地址位于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原名称为太湖县毕岭加油点;毕岭加油点于2006年4月1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皖安经(甲)字[2006]003387),许可经营范围:柴油;并于2015年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皖H1163号),经营范围:柴油,有效期自2015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 为满足社会车辆加油的需要,现加油点升级为加油站,拟在太湖县江塘乡毕岭村新建三级加油站一座。 2017年5月15日,本项目用地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皖[2017]太湖县不动产权第0001539号),确定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现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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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罗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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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祁冬东(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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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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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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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彭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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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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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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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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