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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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RX16-YP-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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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太湖县庆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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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位于太湖县新仓镇金鸡村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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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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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太湖县庆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原名太湖县华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13年11月经太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太湖县盛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9月23日经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太湖县庆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8日经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庆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徐浩良,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位于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20号,仓储设施地址位于太湖县新仓镇金鸡村。
该企业于2013年11月14日换取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皖)YHPF[2013]00000040号,有效期:
该企业库区建有3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其中一栋位于库区西北侧,原为1号爆竹库,面积为590㎡,限药量为5000kg,现功能调整为1号烟花库,限药量、建筑面积等均不变;一栋位于库区中北部,为2号爆竹库,面积为381㎡,限药量为4000kg;一栋位于库区中南部,为3号爆竹库,面积为381㎡,限药量为4000kg;库区东南侧有1栋178.6㎡的值班监控室、2个储水量分别为120m³和180m³的消防水池和2间7.5㎡的泵房。
该企业烟花爆竹仓库区北侧有零散住户,距离2号爆竹库73m;西侧100m范围内无建筑物;东南侧有零散住户,距离3号爆竹库82.6m;为提高安全条件,庆乐公司将库区外东侧的380v架空电力线东移4m,距离2号爆竹库37m。该库区仓库出口处有村级公路,200m可上太望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可以满足产品运输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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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罗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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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王雪(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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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涛(基础资料查看、整改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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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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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罗安平、王雪、胡涛、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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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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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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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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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彭儒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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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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