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评价报告

92.安徽省怀宁县兴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No:RX16-YP-002)

文字:[大][中][小] 2017/1/5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RX16-YP-002

项目名称

安徽省怀宁县兴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位于怀宁县高河镇谢山村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安徽省怀宁县兴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7月,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位于怀宁县高河镇黄梅路供销大厦四楼,仓储设施地址位于怀宁县高河镇谢山村。法定代表人为焦必权。

该公司于20131114日换取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2013111620161115日,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和爆竹类(C)级,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在25克以下。该企业于20161024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证书,有效期为20161024日至201910月。

该企业库区建有3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其中一栋位于库区北侧,为1号爆竹成品库,面积为280㎡,限药量为3500kg;一栋位于库区中部,为2号爆竹成品库,现面积约为224㎡,限药量为3000kg;一栋位于库区南侧的仓库划分为2间,1间为3号爆竹成品库,面积为208㎡,限药量为2000kg1间为4号烟花成品库,面积为260㎡,限药量为3000kg,相邻隔间之间有实体墙密封到顶。库区内有124.5㎡的岗哨,2个储水量为147m3的消防水池,17.5㎡的泵房,库区围墙外北侧距离1号爆竹成品库45m处设有1间面积为70㎡的值班监控室。自2013年换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来,储存设施、安全设施等未降低安全水平,安全管理方面不断提升完善,但原各仓库定员为4人,因企业实际情况需要,现将各仓库定员调整为8人,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116522012)的要求。

该企业烟花爆竹仓库区北侧为库区值班室,距离1号爆竹成品库45m;西北侧有一个土地庙,距离1号爆竹成品库110m;西侧有一村庄,距离1号爆竹成品库121m;南侧有一条埋地的输油管道,距离3号爆竹成品库8.3m,东侧为怀宁输油站,距离4号烟花成品库168.3m,且该库区距东侧合安路(省道)约2公里,距怀宁县城关约1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可以满足产品运输的需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安平

评价人员

及任务

王雪(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胡涛(基础资料查看、整改复查、)

周飞(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罗安平、王雪胡涛、周飞

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报告审核人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彭儒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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