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评价报告

49.潜山县塔畈新安花岗石矿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Ⅱ工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No:RX16-KP-007)

文字:[大][中][小] 2016/10/9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RX16-KP-007

项目名称

潜山县塔畈新安花岗石矿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Ⅱ工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Ⅱ工区)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内容:

   潜山县塔畈新安花岗石矿,经营场所位于潜山县塔畈乡新安村,企业性质:个人经营,经营者:余高云,经营范围:石料开采、加工、销售。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是潜山县塔畈新安花岗石矿下属矿山,该矿有两个工区,分别为Ⅰ、Ⅱ工区(目前Ⅰ工区已暂停开采),设计生产规模为0.6m3/a,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方式:山坡露天开采,采矿方法: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开采工艺:切割→分离→整形→铲装→清碴。

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为正常生产矿山,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925日,20169月被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企业。为延续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66月潜山县塔畈新安花岗石矿委托我公司对塔畈新安下坊花岗石矿(Ⅱ工区)生产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组,先后多次到矿山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和指导,调查该矿的安全生产现状与《技改设计》是否相符,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项目组

项目组长

吴大敏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江柳青(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邹培林(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邹培林

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

技术负责人

齐晖(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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