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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评价报告
2016安全评价报告
8.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官庄平峰星兴花岗石矿(Ι采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0.6万m³/a露天采矿技改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No:RX15-KP-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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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RX15-KP-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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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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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官庄平峰星兴花岗石矿(Ι采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0.6万m³/a露天采矿技改工程(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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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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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象:官庄平峰星兴花岗石矿(Ι采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0.6万m³/a露天采矿技改工程(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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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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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企业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小红,经营范围:花岗石开采、石材加工销售。官庄平峰星兴花岗石矿是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下属矿山企业,位于潜山县官庄镇平峰村,分为Ⅰ、Ⅱ两个采区,生产规模为1.20万m3/a,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开采深度:+375~+275m(Ⅰ采区:+375~+300m、Ⅱ采区:+350~+275m),开采方式:山坡露天开采,采矿方法: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开采工艺:机械切割、钻孔上楔分离、装载机铲装及汽车运输。2015年10月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官庄平峰星兴饰面用花岗石矿年产1.2万m³花岗石采矿技改工程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15年11月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批准该项目施工。矿山技改设计分两期开采,矿山一期工程开采结束后再进行二期工程基建工作,目前该露天采矿技改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处于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潜山县官庄镇横河星兴石矿委托安徽瑞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官庄平峰星兴花岗石矿(Ι采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0.6万m³/a露天采矿技改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相关资料并到现场踏勘,以《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为依据,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技改竣工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客观、科学的辨识与分析,对总图布置、采矿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生产辅助设施及其安全设施进行分析评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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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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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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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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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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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培林(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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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柳青(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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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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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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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其他人员(姓名、资质或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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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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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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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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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晖(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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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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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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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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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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